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全县加快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要求,以政策为支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推进产业集聚为核心,依托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和产业基础,在县龙马工业园区内建立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提升我县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促进南丹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到20xx年,全县建立1个以上集巴平米、溪谷源记大米、山茶油、六龙茶、木材精深加工等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年加工能力达5万吨,实现主营业收入达2亿元以上,带动集聚区内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非创建区平均水平的30%以上,进一步打响南丹巴平米、溪谷源记大米、山茶油、六龙茶等地域特色农业品牌,加快全县木材加工企业整治整合,强力推进木材精深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加工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
(一)坚持政府主导。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通过制定和实施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不断提升集聚区承载力和吸引力,推动集聚区快速、绿色、健康发展,防止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坚持集聚发展。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产品经济特色和县域文化特征,充分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培育农产品品牌,形成极具特色的集聚区产业布局,不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龙头带动。培育壮大和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将农产品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有机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不断延长产业链,推进精深加工,提高产业综合效益。
(四)坚持科技创新。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重视引进、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着重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发展循环式经济,做到节约、降耗、减污、增效,实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建设范围。一是依托县龙马工业园区现有基础条件,建设以芒场镇林试站为中点,以正鑫集团油茶及中药材精深加工为引领的300亩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二是依托八圩易地安置扶贫产业园现有基础条件,建设以林产品加工为主导的200亩农(林)产品加工集聚区。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区、木材深加工区、仓储物流区、产品设计包装区、产品展示区、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区等,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辐射面广、配套设施齐全、品牌带动力强、三产融合度高的多功能多链条集聚区。
(一)推进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合理划定园区用地范围,合理规划园区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完成集聚区电力、道路、通讯、污水处理和给排水工程,为项目集聚区落地奠定基础条件。(责任单位:县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林业局、南丹公路养护中心、水电公司、通信部门、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二)推动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依托巴平米、富硒米、茶油、六龙茶等特色农业资源优势,推广绿色标准化种植技术,大力开展稻田养鱼、养鸭、养螺、养虾共生模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开展冬种绿肥,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打造绿色、有机生产基地,为园区提供充足安全可靠的加工原料。(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加快集聚区龙头企业培育。鼓励和引导现有农业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提升企业建设规模和档次,提高产品质量,扩大生产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并入驻园区,形成优势互补、生产环节相互衔接、产业相互融合的多链条、多环节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中心、农业农村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加强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现有企业与有实力的外商企业通过入股、重组、兼并等各种有效合作形式,积极创造招商引资便利条件和政策空间,扩大招商引资范围,引进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精深加工项目,推进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加大集聚区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开工落地力度,加强大项目跟踪服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林业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五)加大集聚区品牌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公司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围绕“南国之丹”县域公共品牌,打造南丹巴平米、溪谷源记富硒米、六龙茶、红心猕猴桃等农产品公共品牌。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全方位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依托中国—东盟经济走廊及粤港澳大湾区,逐步打开国外市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六)加快集聚区原料基地建设。以现有巴平米、富硒米、油茶、六龙茶生产基地为基础,逐年扩大生产面积,采用现代化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手段,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广订单模式和可视农业,推行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建立高产优质巴平米、富硒米、油茶、六龙茶原料基地,满足企业加工需求。严格执行林木资源采伐审批制度,整合全县林木资源,努力实现县内林木资源就地交易,就地精深加工、就地纳税,整合扶持一批上规木材精深加工企业,不断壮大林木经济产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七)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构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建设冷藏、直供直销、电商营销等设施,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和设施装备等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通过多元带动,加速产品市场流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发改局、商务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八)拓展新模式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发展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现代加工新模式。积极拓宽与自治区级的农产品加工信息共享渠道,整合农业信息资源,创新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乡村益农信息社建设模式,打造涵盖农业生产导向、产业发展分析、市场监测预警、质量安全追溯等全方位、全程化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农业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产品向特色商品转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休闲乡村旅游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文广体旅局、工信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九)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实施国家、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自治区、市级科技研发中心,引导企业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的攻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支持企业申报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专利产品产业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等)
(一)方案和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20xx年2月中旬前,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芒场镇至六寨镇公路沿线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规划的编制等工作;
20xx年3月中旬前,由县龙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八圩易地安置扶贫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用地落实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完成项目区土地征用,完成“三通一平”等基础性工作。
(三)项目建设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1月)。引导企业入驻园区,完成厂房建设和加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营等工作。
(四)组织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组织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完善档案资料,确保通过自治区验收。
为加强对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及具体事项的落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秀月同志兼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同时,强化协作配合,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将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南丹农产品加工增值增效,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强化公共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类投资贸易、展示展销活动,加强政策咨询、融资信息、商标品牌、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
积极采用国家和国际农产品加工标准,逐步建立完善溯源管理制度,加快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步伐;
积极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产业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三)加强财政支持。县财政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原料基地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品牌建设等。积极争取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支农资金和项目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重点保障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四)落实优惠政策。把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指标。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切实按照南丹县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落实奖励政策。
(五)强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特点,调整优化涉农信贷结构,合理安排授信,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扩大抵押物范围,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加强融资服务和指导,支持符合条件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扩大规模,增强发展实力。
(六)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加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吸引力。建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企业驻园速度。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营养膳食科普知识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环保和吸纳就业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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